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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別平權,我支持同性婚姻,也同意性平教育。
性平教育不是要教你的孩子做一些踰越的事,而是讓他們知道這世界上存在著某些人事,都是正常的,不要意外、不要歧視。
對於新認識的事物孩子們當然會好奇,學校教不教他們都會好奇,但這時候有學校教育也有家庭教育,正是要對於他們的好奇展開適當引導的時候。
異性關係在目前台灣社會還是多數,這部分即使學校不教,孩子們走在路上看到、或在電視裡那些劇情也都自己知道:喔~男生配女生。但對於另外一個相對少見的同性關係,希望他們知道:這也是正常的。在他們有了:「欸你看,男生跟男生在一起欸,好奇怪喔。」這樣的偏見之前,就該讓他們知道:這本來就存在、沒什麼好奇怪的,他們跟我們都一樣。
有些事物不是我們不去面對,他就不存在,若要等孩子大了以後自己去認識、用他們的方式去認識,我們難保他們的認知已經偏差。
而對於教育內容,網路上傳了許多已經開始實施的多元性教育,教材不當是「教材」問題,並不是有沒有同性的關係吧?有問題的教材和教學方式,即使是異性關係就有比較妥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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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基督徒,我支持同性婚姻。
也許有許多基督教團體、個人,在同性議題上站了反對立場,但以我個人,我支持。不是說這樣就不虔誠、這樣就違反神的律法,只是對於我的解讀是:我們都相信聖經上的話,為什麼只糾結於某些章節,卻忘了神愛世人、並且要我們不為生活憂慮呢?基督徒們也常常提到有句話是:「一切都有神的美意。」祂竟然給予了祂所造的人們異性與同性關係,必有祂的安排,為何我們要自己挑起人們的爭戰,而不是用愛與包容去做解讀呢?
對於那些同性戀者,已經錯過「我們都一樣」這樣認知教育的我們,可以不習慣、可以不喜歡,但不該剝奪他們不過是想過著跟異性戀者一樣的生活、擁有一樣的權利。他們的訴求,本不該經由大眾的同意,而是本來就跟異性戀者享有一樣的保障,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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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這次公投的結果,反對的不全然是不認同、不支持性平教育和同性婚姻,而是他們不相信台灣的教育和法律。到目前為止的教改都把孩子們的思想綁架了,法律也常常成為一些人鑽漏洞犯罪還能理直氣壯的幫兇。人民想的初衷和目標,有時候到了政府官方手裡卻不一定是保障。但我知道也還是有許多盲目的人,他投出神聖的一票,當你問他:「你為什麼這樣投?你的想法是什麼?」得到的卻是:「某某同學、某某鄰居、網路上傳的內容叫我這樣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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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碎念一件事。我不是台北市民,但有時候看新聞、網路媒體,滿喜歡柯P一些很ㄎㄧㄤ但真實的反應,也覺得他可以將任職內的資金透明化很了不起。這次台北市長選舉,我一個非台北市民的也希望他當選。只是結果差異那麼近,丁丁想要執行他的權利驗票、喊無效那些,我認為沒有到需要被抨擊吧?如果今天反過來是大家擁戴的柯阿伯差幾票當選,你們就不會覺得這選舉不公、然後叫阿伯乖乖認命嗎?丁丁提出的訴求可能要花費人民的錢,但那也只是他選擇捍衛他的權利啊,不然一開始就不要給人家什麼幾分之幾差異內可以要求驗票這些規定。你會覺得捍衛同志權利提出的公投全是在浪費人民公帑,叫他們不要出來亂了、乖乖認命就好了嗎?為什麼要一邊捍衛他人權利、另一邊打壓另一個人行使自身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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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碎念僅代表個人看法,全數不負責??選舉,公投,台北市長,性平教育,036F12924A6FE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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